親生父母把孩子送人違法嗎?如何區分以收養的名義出賣自己的親生子女和民間收養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區分的關鍵在于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應當通過審查將子女“送”給本人的背景及原因、是否收取及收取多少款項、對方是否有撫養目的、是否有撫養能力等,綜合判斷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出賣親生子女,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
(一)以生育后出賣子女為非法獲利手段的。
(2)為了金錢將子女“送給”他人,明知對方沒有撫養目的,或者不管對方是否有撫養目的。
(三)為收取明顯不屬于“營養費”、“感謝費”的巨額款項,將子女“送給”他人的
(4)其他能夠反映行為人具有非法獲利目的的“收養”行為。
2.法律依據:《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第六條,收養人申請收養登記時,應當向收養人提交一系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收養法規定,送養應當征得其他有扶養義務的人的同意,并提交其他有扶養義務的人的書面意見?!妒震B法》明確規定,失去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又無力撫養的兒童可以被收養。同時,嚴禁買賣兒童或以收養為名買賣兒童?!斑@叫領養,其實是遺棄孩子?!睜I利性收養涉嫌拐賣兒童,公安機關可以依據收養法和治安管理法采取訓誡等相關處罰,有效杜絕違法行為。